各中小学、区教师进修学校、幼儿园:
现将市教育局《关于推荐评选南昌市“十一五”期间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知》转发给你们,请各校按照要求认真总结“十一五”期间教师培训工作,并于7月28日前将总结材料(纸稿、电子稿)和《“十一五”期间中小学教师、校长培训情况表》交成幼科(电子邮箱:56251610@qq.com),同时根据《通知》要求先进单位各校自行申报并组织教师个人申报(每校推荐一人),于8月4日前将申报材料报成幼科,逾期作弃权处理。
关于推荐评选南昌市“十一五”期间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知.doc
青山湖区教体局
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九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