普教股职能
1.负责全区基础教育工作的管理和九年义务教育成果的巩固提高工作,制定并组织实施基础教育的文件和评估标准;
2、指导全区教育教学改革;
3、指导全区残疾少年儿童的特殊教育;
4、统筹安排全区中小学选修课程;
5、指导中小学校教材的选订工作;
6、协调指导全区中小学生入学、升学工作及高中毕业会考工作,做好中小学学籍管理和毕业证核发工作;
7、负责和指导中小学安全教育、国防教育、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,协调指导青少年和局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工作;
8、负责中小学生科技、艺术、劳动、卫生教育和交流活动;
9、协助有关股室指导中小学教室师德师风建设工作;
10、统筹管理中小学语言文字教学。
办公电话:0791-8112446